无视法律的成语,不遵守法律的成语

  • 成语接龙
  • 2023-09-16

无视法律的成语?不顾法律或舆论,任意行动的成语:恣意妄行、胡作非为、无法无天。恣意妄行 【拼音】:zì yì wàng xíng 【释义】:恣意:任意,随意;妄行:胡作非为。随心所欲,胡作非为。那么,无视法律的成语?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视国法的成语

被法治的渗宴码词语叫贿赂或者是行贿,还有就是偷窃,偷盗,杀丛哪人放火毁坏他人财物等等词语,只要是有关于损害他人利祥游益的都是违法的。

形容违反规定的成语

违法犯纪。穷凶恶芦宽极。十恶不赦。

罪加一等。睁运

终止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管马悉哗梁云无恶不作,这些词语都跟法治相关的呀。

形容一个人无视法律的成语

法律类成语及解释:

【金科玉律】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目无法纪】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坦胡橘目无王法】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让团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金科玉条】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窃国】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

形容无视法律的词语

执法如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执法不阿、知法犯法、横行不法、斯公罔法、舞文弄法、以身试法、法外开恩、法外施仁、徇私枉法、贪赃枉法、逍遥法外、法出多门、法成令修、法闭消御出一门等。

一、执法如山 [ zhí fǎ rú shān ]

【解释】: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出自】:清·李绿园《歧路灯》:“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

【译文】: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堆积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的人宽恕的

二、法桥迟成令修 [ fǎ chéng lìng xiū ]

【解释】: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出自】:唐·韩愈《曹成王碑》:“法成令修,治出张施。”

【译文】:法律要成为命令时常修正,研究好才能张贴实施。

三、法出多门 [ fǎ chū duō mén ]

【解释】:门:门径。指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立法制,使法令不能统一,无从执行。

【出自】:北宋·欧阳修《新唐书·刘贲传》:“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法出多门,人无所措。”

【译文】:有人正刑在外就破律在中,方法从多家,人无所措

四、法外施仁 [ fǎ wài shī rén ]

【解释】: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

【出自】: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十三回:“当朝的圣人最恼的贪官污吏,也还算法外施仁,止于把他革职,发往军台效力。

形容无视的成语有哪些

一字千金

株连九族

金科玉律

目无法纪

目无王法

法不阿贵

法不徇情

化外之民

结绳而治

金科玉条

居官守法

口含天宪

明正典刑

窃钩者诛

窃钩窃国

欺公罔法

深文周纳

绳之以法

舞文弄法

网漏吞舟

舞颤卖文弄墨

逍遥法外

言出法随

以身试法

以杀去杀

约法三章

执法如山

知法改察犯法

徇情枉法

作奸犯科

例直禁简

法无可贷

急急如律令

禁网疏阔

目无三尺

深文傅会

深文曲折

深文周内

违条犯法

舞弄文墨

析律贰端

析律舞文

逍遥事外

刑期无刑

引律比附

玉律金科

正法直度茄歼逗

执法不阿

罪责难逃

血风肉雨

卖法市恩

以法为教

以杀止杀

以身试险

踊贵屦贱

石邑深涧

以上就是无视法律的成语的全部内容,mù wú fǎ jì 【注释】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出处】巴金《家》:“今天要检查日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近义词】目无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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